首次立法!贵州重拳保护酱香酒生产环境,43条细则划重点-凯发网
文丨网络 编辑丨 网络 阅读量: 159 2022-03-24 酒商网
3月18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
此前,在2月18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即召开《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启动会。历时近一个月,新出炉的这份《征求意见稿》对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的规划与管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提出了共计43条细则。
贵州为保护酱酒生产环境而立法,是必然之举
事实上,贵州省为保护酱酒生产环境的首次立法在此前已有迹可循。近年来,随着酱酒产业迅猛发展,在产能扩容之下,赤水河流域的大多数酒企都在满负荷生产,环保风险日渐突出,给赤水河仁怀流域的环保带来一系列问题。
对此,酱香白酒核心产地区仁怀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入开展“环保利剑”专项行动,对产区内白酒企业进行了兼并重组、整合关停、改造升级、转型发展等一系列“瘦身运动”。2021年8月17日,仁怀市人民政府凯发网官网公布了《仁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中指出,仁怀将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协调出台《贵州茅台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强化茅台酒酿造核心区生态保护及上游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管控,实施赤水河茅台集镇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名酒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等项目。实施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片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名酒工业园区同民片集中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实现酒糟资源化利用,推动白酒产业绿色发展。当月,仁怀就启动了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四改一建设”工程,综合对冷却水系统、窖池、接酒池、厂区管网进行改造,并推动废水应急池建设。
同年9月,仁怀市又召开仁怀市领导干部包保白酒产业综合治理暨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提出从2021年起,通过持续三年的综合治理行动,治理一批“小散弱”的企业,全面提升仁怀白酒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综合治理白酒小、散、弱企业600家以上,到2025年,实现仁怀白酒生产企业总数的明显下降,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200家,全市白酒年产能控制在60万千升以内,产量达45万千升,构建起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发展新格局的目标。赤水河流域生态治理问题还得到国家层面的关怀与指导。
今年2月,国发2号文再次聚焦贵州,要求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并提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富,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低碳循环发展等具体目标。3月18日,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当天,国家生态环境部通过官方微信等多个平台发布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督察情况”。
其中指出,贵州省在执行关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与进展,但与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一些流域、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其中就包括赤水河流域。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中指出:赤水河干流水质总体稳定在地表水ⅱ类标准,但流域白酒企业违法建设、破坏生态问题时有发生,对流域生态环境造成威胁。仁怀市执行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布局规划不严,限制发展区和规范发展区违法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突出。
同时,赤水河流经遵义市茅台镇的11条支流中,有4条水质为劣v类。种种迹象表明,近年来贵州省对赤水河流域的环保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法律法规层面尚未出台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因此,为保护酱香酒生产环境而立法已是必然之举。
《征求意见稿》的这些要点需关注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赤水河流域的环保治理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不仅深度契合赤水河流域酱酒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还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赤水河流域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做出了更系统、更全面、更完善的要求。
在研读《征求意见稿》后将要点整理如下:自上而下编制酱酒产区保护规划:贵州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编制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保护规划编制产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加强行业自律:鼓励酱香白酒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白酒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保护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酱香白酒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绿色生产和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合理利用各类资源。
优先满足酱酒产区用地需求:贵州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酱香白酒产区用地需求。对在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内符合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的酱香白酒产业项目,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中产区产能布局: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产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布局,制定产区的空间管控方案。
产区范围内不得布局发展除酱香白酒产业及其配套产业外的其他产业。优质酒用高梁基地建设: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划配套建设优质酒用高梁等种植基地,强化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鼓励订单种植、规模种植、有机种植,促进原、辅料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酱香白酒生产的原、辅料供给。加强窖泥、窖石资源保护: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紫红泥等窖泥、窖石用料资源进行勘探调查和规划管理,划定开采区和禁采区,满足酱香白酒产区企业需求。
鼓励酱香白酒企业和其他单位加强窖泥、窖石利用技术的研究,促进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利用。禁止添加非发酵呈香呈味物质或者食用酒精:鼓励酱香白酒企业按照传统酿造技艺和纯粮固态发酵工艺,贮足陈酿,并执行酱香白酒生产技术规范和贮存勾调标准。
禁止添加非发酵呈香呈味物质或者食用酒精。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酱香白酒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清洁高效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不断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技术和产能,推进企业绿色生产。
文化、金融、交通、人才保障:建立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文化遗产数据库,鼓励依法建设酱酒文化遗产相关文化场所;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等融资产品,为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提供金融支持;强化营运货车污染排放源头管控,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货运车辆装备;支持酱香白酒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等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培育酿酒人才。
污染整治:落实窖底防渗收集改造、酿酒冷却方式改造、接酒池防渗改造、厂内污水管道改造要求,建设完善企业、园区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不符合环保等相关强制性要求的酱香白酒企业,依法进行清理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清理退出。
对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置、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作出明确要求。联合监督: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综合监管大数据平台、系统建立酱香白酒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标准和溯源体系。
建立酱香白酒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酱香白酒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难看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不仅对以往赤水河流域的环保政策进行了升级,更补充制定了若干监管的缺失部分。而这一专门针对酱酒环保问题的举措称得上是立法的创举。
在全新的生态保护思路下,《征求意见稿》对当前酱酒产业发展和随之出现的环境问题都有很高的针对性,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下半场也足够有预见性。有行业声音认为,这一新规正式实施后,将更利于赤水河流域酱酒产业的规范、绿色发展。
通过环保方面的立法干预,将有效促使一些实力弱、规模小、不规范的企业转型,实现优胜劣汰,有助于整个酱酒企业质量、品牌升级,或将为全国白酒生产环保提供新的范本。